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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碱类杀虫剂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推出以来,其以独特新颖的作用方式、高效、广谱和对环境相容性好等特点而引起了广泛关注,在世界范围内都得到了很好的应用。但由于烟碱类杀虫剂的作用范围广泛,对昆虫类具有广谱性,尤其是具有传粉作用的昆虫也深受其害,包括具有重要传播作用的蜜蜂。为此,各国都在刻意减少烟碱类杀虫剂的使用。在市场需求的强烈刺激下,具有选择性毒性的新烟碱类杀虫剂应运而生,氟吡呋喃酮就属于新型烟碱类杀虫剂。
氟吡呋喃酮作用于靶标害虫的中枢神经系统,为昆虫烟碱乙酰胆碱受体(nAChR)激动剂。它的作用类似于天然神经传递素乙酰胆碱,其键合到受体蛋白,激活受体产生生物反应,诱导去极化离子流,使神经细胞处于激动状态。但与乙酰胆碱不同,氟吡呋喃酮不能被乙酰胆碱酯酶失活,从而导致突触后受体 永 久性开放,致使昆虫神经系统失调,继而起到杀虫作用。由于其具有渗透作用,所以即便药剂只喷洒到叶片顶端,也可以成功防治在底部取食的害虫,防治效果非常出众。
低毒性是氟吡呋喃酮的显著特点,对于环境中非靶标生物如虹鳟鱼、蚯蚓、水蚤、海藻等毒性较低,最重要的是,氟吡呋喃酮对蜜蜂等授粉类昆虫的毒性很低,不会造成严重伤害,这与其他新烟碱类杀虫剂如吡虫啉、噻虫胺和噻虫嗪等不同,是被寄予厚望的替代品,因此广受欢迎。拜耳的研究资料指出,96.2%氟吡呋喃酮对大鼠口服急性毒性LD50值为2000mg/kg,对雄性大鼠最大无作用剂量为80mg/L,对雌性大鼠最大无作用剂量为400mg/L,对兔眼睛和皮肤无刺激性、无致畸、无致癌、无生殖毒性、无致突变性,大鼠口服90d无神经毒性反应,其对哺乳动物的毒性较低。
氟吡呋喃酮作为新一代的高效杀虫剂投入市场时间不长,相关的毒性研究还不够深入,但许多国家已经着手研究其残留对人体的危害,并制定了相关的限量要求。
国外残留限制日益扩大
欧盟:2016年3月16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就修订氟吡呋喃酮(flupyradifurone)的最大残留限量发布意见,将草莓、黑莓、树莓中氟吡呋喃酮的限量分别定为0.4 mg/kg、1.5 mg/kg、1.5mg/kg。2020年6月19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消息称,拟设定氟吡呋喃酮进口限量。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结果,认为欧盟预期用途、美国和加拿大授权使用的氟吡呋喃酮不会导致消费者长期或急性接触超过毒理学参考值,也就是说在进口食品中认可加拿大和美国的限量标准。
美国环保署2017年3月10发布终期条例,修订氟吡呋喃酮(flupyradifurone)的最大残留限量,根据对氟吡呋喃酮进行的风险评估,分别评估了毒理性、致癌性以及对婴幼儿的影响,最终将高粱糖浆和高粱饲料中氟吡呋喃酮的限量设置为90ppm和30ppm,但终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8月21日,美国环保署发布2020-17153号条例,修订氟吡呋喃酮(Flupyradifurone)在部分食品中的残留限量,对16种产品中的限量进行了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
加拿大: 2017年6月19日,加拿大发布3个通报,分别对2017年6月12日批准发布的G/SPS/N/CAN/1099、G/SPS/N/CAN/1100和G/SPS/N/CAN/1101通报进行补充,确定部分食品中氟吡呋喃酮的最大残留限量,其中蔓越莓、核果、卡瓦胡椒叶、卡瓦胡椒根、藜的限量分别为5.0ppm、1.5 ppm、40 ppm、0.9 ppm和3.0 ppm。2020年8月11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 PMRL2020-20和PMRL2020-21号通知,有害生物管理局拟修订氟吡呋喃酮(Flupyradifurone)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增加了牛、山羊、马和绵羊的脂肪、牛奶和油菜籽的限量,分别为0.1 ppm、0.07 ppm、0.03 ppm,氟吡呋喃酮的限制正在向日常食品扩大。
法国:该国在危害物的控制上一直比较严苛,欧盟成员国于2018年5月通过投票,确定将于2018年年底前禁止户外施用对蜜蜂有害的3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吡虫啉、噻虫胺和噻虫嗪,法国到2018年9月时,已经有五种新烟碱类(噻虫胺、噻虫嗪、吡虫啉、噻虫啉和啶虫脒)杀虫剂被禁止用于任何植物病害。即便是氟吡呋喃酮也被排挤在外,其认为即使接触的剂量很低,蜜蜂和大黄蜂也会迷失方向,无法找到它们的蜂房,且雄蜂的精子也会受损。法国《农业和食品法》已经确定将氟吡呋喃酮列为禁止项目,且禁令已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目前在法国已看不到氟吡呋喃酮产品。
国内也需引起重视
鉴于氟吡呋喃酮的高效性,我国于2016年11月14日临时批准拜耳氟吡呋喃酮原药及17%可溶液剂在我国的临时登记,用于防治番茄烟粉虱等。2018年8月3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公示了2018年第9批拟批准正式登记产品名单,拜耳股份公司的氟吡呋喃酮原药将在我国首获正式登记。氟吡呋喃酮在各个地区的成分没有差别,只是有效含量不同,比如美国登记的有效成分含量≥98.36%,中国登记的有效成分含量≥96%。
目前来看,氟吡呋喃酮在国内食品中的残留限量尚处于空白,在最新修订的GB2763-2019中也并没有氟吡呋喃酮的限量要求。由于上市时间较短,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证实氟吡呋喃酮残留对人体造成的危害程度,但参考国外的要求我们也应该适时出台标准,一方面可以降低因出口标准的不同而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其潜在的危害性,相关标准的制定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杀虫剂 氟吡呋喃酮 农残 污染物
作者简介:慕慕,食品科学硕士研究生,长期致力于食品工艺与配方的设计与研究,现主要从事肉制品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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