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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食鱼糜制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分类: 政策法规

2023-08-07 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
近期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牵头制订的《即食鱼糜制品》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面向行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4日–2022年9月5日。请于2023年9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邮箱:cnfia@vip.163.com。

近期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牵头制订的《即食鱼糜制品》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面向行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4日–2022年9月5日。请于2023年9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邮箱:cnfia@vip.163.com。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优质的水产食材及其制品在人们生活中的消费占比日益增长,“海味”零食正逐渐发展成为百姓生活中的日常标配食品,且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在这些“海味”零食产品中,开袋即食鱼糜制品在日常消费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如鱼豆腐就是即食鱼糜制品产品中一个典型代表。
 

  据业内人士分析,尽管即食鱼糜制品的品种日益丰富,产量不断提高,但即食鱼糜制品行业还没有相对统一、规范的生产标准。因此,及时制订《即食鱼糜制品》的团体标准是十分必要的,从而使产品的加工过程得以规范;以促进该品类产品的高质量发展并进一步规范市场,为监管部门提供度量依据,让即食鱼糜制品有标可依、有标可循。
 

  《即食鱼糜制品》团体标准(意见稿)由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洋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单位起草。本文件界定了即食鱼糜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生产即食鱼糜制品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加工用水、加工过程的要求,规定了即食鱼糜制品的感官、理化、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微生物以及净含量要求,描述了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同时规定了即食鱼糜制品的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即食鱼糜制品生产者声明产品符合性或与采购方签署贸易合同的依据,也可作为市场监管和认证机构认证的依据。
 

  即食鱼糜制品指的是以活鱼、鲜鱼、或冻鱼为原料先行制作鱼糜,或直接以冷冻鱼糜为原料,添加水、食用盐等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经配料、斩拌、成型、熟制、包装、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即食预包装产品。或以冻鱼糜制品为原料,添加其他辅料和食品添加剂,经配料、熟制、调味、包装、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即食预包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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